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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细化征税对象、计税依据、税收减免等有关规定
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:佚名 点击: 更新时间:2018年01月03日 【字体:

《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》201811日起施行 细化征税对象、计税依据、税收减免等有关规定

   2018-01-02


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181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于201612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,自201811日起施行。这部法律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、减少污染物排放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,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,细化征税对象、计税依据、税收减免、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,进一步明确界限、增强可操作性。

  《条例》对《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》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确定机制、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、固体废物排放量的计算、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条件和标准,以及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等做了明确规定。

《条例》明确,200312日国务院公布的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》同时废止。

来源:中国环境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