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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样式调整的通告
来源:上海安监局 发布:佚名 点击:次 更新时间:2015年04月29日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

     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2015年3月1日发文,根据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简政放权有关工作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业自律,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商定,由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负责本市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发证工作,证书由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签章,不再使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章,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。 

      自2015年3月1日起,本市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样式调整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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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安监局链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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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环境保护部(MEP)
  • 环保部化学品登记中心(CRC)
  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(SAWS)
  • 安监局化学品登记中心(NRCC)
  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SFDA)
  • 西亭科技有限公司(EHS Engineering)
  • テクノヒル株式会社(Technohill)
  • ChemService
  • 卫生部MOH
  •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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